不久前,北京某公司汽车租赁部经理梁某,无意间在玉泉营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发现本公司的一辆松花江旅行车正要在此出售。梁经理叫人火速赶到交易市场,将此车从司机李某手中要了回来。原来此车是李某花2.7万元从一个叫王金川的人手里买的,他不知此车是从汽车租赁部租来的。
李某和梁经理根据王金川租车时的登记表及留下的证件查找王金川的行踪,但几经周折也没能找到王金川,于是他们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原来王金川交了2000多元押金和租车费,将松花江旅行车开走后,拿着此车的行驶证、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等手续,将车开到交易市场,谎称此车以2.6万元买的,欲以3万元卖掉。最后与李某商定2.7万元成交。交钱后,二人约好6月8日拿着购车原件去过户,但王金川再也不见了踪影,公安机关顺藤摸瓜,在新家将其抓获归案。日前,王金川因涉嫌诈骗罪经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被逮捕。
在此提醒群众,进行旧机动车交易时,一定要注意是否有购车发票;核实卖车人与车辆行驶证车主是否相符;更不要在未办理过户手续的情况下将车款全部交给对方。
摘自《北京日报》